110年二試精選題拆解:長題目來了——答題節奏控制的起源年
常見問題
110年的題目有什麼特色?
110年是「長題目」的開始——題幹變長、事實複雜、小問增多。從這年開始,「寫不完」比「寫錯」更致命。答題節奏控制成為拿分的隱性技能。
什麼是答題節奏控制?
在有限時間內決定每個爭點「寫多深」。核心爭點按-惟-故完整展開(慢拍)、邊緣爭點一段帶過(快拍)、結論必寫(重拍)。不是每個點都值得花同樣時間。
寫不完怎麼辦?
急診室法則:先救能救的人。剩 5 分鐘時不要繼續寫未完成的爭點——跳到結論,用列點把剩餘爭點「點到」。有提到就有分,完全空白就是 0 分。
底層邏輯
出題者的設計思考:為什麼題目越來越長?
110 年之前,二試題目多半是「一個事實 + 一個問題」。110 年開始,題目變成「一個複雜事實 + 三四個子問題」。這不是出題者在刁難考生——這是在模擬真實法律工作。
實務上,律師收到的案件不會是乾淨的一個爭點。一個車禍案可能同時涉及侵權、保險、刑事過失、行政裁罰。出題者把題目變長,是要測試你在資訊過載中辨識重點的能力。
I/We/They 利益衡量(考試設計版)
| 利益層次 | 設計考量 |
|---|---|
| I(考生) | 「我讀了這麼多,為什麼考場上寫不完?」→ 問題不在知識量,在時間管理 |
| We(法律實務界) | 需要能在時間壓力下做出判斷的法律人——拖延症法官比無知法官更危險 |
| They(考試制度) | 長題目 = 更好的鑑別工具。能在 27 分鐘內分清主次的考生 > 把所有知識平均鋪開的考生 |
核心洞察:節奏控制的本質是「策略性放棄」
寫不完比寫錯更致命——110年告訴你的不是『要讀更多』,而是『要學會選擇不寫什麼』。
這違反直覺。大多數考生的本能是「看到的爭點都要寫」。但 27 分鐘就是 27 分鐘——你花 10 分鐘在一個 2 分的邊緣爭點上,就少了 10 分鐘寫一個 15 分的核心爭點。這不是數學問題,是勇氣問題——你敢不敢不寫某些東西?
醫學急診有 triage(分流):紅色(立刻處理)、黃色(可以等)、綠色(暫時不管)。考場上的爭點也一樣:
| 分流等級 | 爭點類型 | 處理方式 | 時間分配 |
|---|---|---|---|
| 🔴 紅色 | 核心爭點(題目明確問的) | 按-惟-故完整展開 | 15 分鐘 |
| 🟡 黃色 | 次要爭點(延伸但相關) | 精簡一段帶過 | 5 分鐘 |
| 🟢 綠色 | 邊緣爭點(有看到但不是重點) | 一句話 or 不寫 | 2 分鐘 or 0 |
| ⚫ 黑色 | 完全不確定的爭點 | 不寫(寫錯扣分 > 不寫不扣分) | 0 |
VIVID 視覺定錨
場景:你坐在考場,打開考卷——「天啊,題目怎麼這麼長!」文字像蛇一樣從紙面爬出來,纏住你的手。
但你不慌。你從書桌抽屜拿出一個巨型節拍器,放在答案卷旁邊。但這個節拍器不只打節奏——它的擺錘上掛著三個顏色的燈:紅、黃、綠。
「咚——」(慢拍,紅燈亮):第一下重重落在核心爭點上,你感到桌面震動。這是要寫按-惟-故完整三段的爭點——急診室的紅色 triage,必須立刻處理。你聽到自己的筆在紙上沙沙劃過,15分鐘分配在這裡。
「噠噠噠」(快拍,黃燈閃):連續三下輕快的聲音,你飛速帶過次要爭點——一段話搞定,5分鐘。筆尖在紙面上飛舞,像蜻蜓點水。
「鏘!!」(重拍,結論燈全亮):最後一下金屬撞擊聲——結論!不管寫了多少,最後2分鐘必須寫出結論。結論是考卷的最後一擊,沒有結論的答案就像沒有句號的句子——閱卷者翻到最後一行看不到結論,直接在心裡扣掉整題的 20%。
你聞到節拍器上方飄出的古銅金屬味,感覺手指因為快速書寫而微微發酸。但你沒有寫不完。因為你有節拍器。
口訣:節拍器——紅慢黃快結論鏘(核心詳寫/邊緣帶過/結論必殺)
六科精選與節奏控制示範
一、憲法:社會權/給付請求權
節奏控制:🔴 70%時間→社會權是否有主觀請求權性質 / 🟡 30%時間→國家保護義務簡述
二、行政法:多階段行政處分
節奏控制:🔴 重點→多階段定性+保護規範理論 / 🟡 帶過→程序參與權
三、民法:連帶債務+內部求償
節奏控制:🔴 重點→§185法定連帶成立+對外效力+內部求償§281 / 🟡 帶過→不真正連帶
四、刑法:正犯共犯區辨+中止未遂
節奏控制:🔴 重點→正犯/共犯區辨標準+中止§27己意要件 / 🟡 帶過→著手時點
五、刑訴:辯護權保障+律師在場權
節奏控制:🔴 重點→辯護權憲法基礎+§34接見權+違反效果 / 🟡 帶過→強制辯護§31
六、商法:保險代位+受益人變更
節奏控制:🔴 重點→§53代位三要件+§103人身保險排除 / 🟡 帶過→保險利益
互動檢查清單:27 分鐘答題節奏控制
| 時間 | 動作 | 產出 | 檢查 |
|---|---|---|---|
| 0-5 分 | 讀題 + 標記爭點 | 題目上圈出 2-4 個爭點 | □ 爭點標了紅/黃/綠嗎? |
| 5-8 分 | 列答題大綱 | 紙上寫出 3-5 行骨架 | □ 紅色爭點排第一嗎? |
| 8-23 分 | 正式作答 | 紅色爭點完整展開 + 黃色爭點精簡帶過 | □ 紅色用了按惟故嗎? |
| 23-25 分 | 寫結論 | 明確的結論段落 | □ 結論跟紅色爭點一致嗎? |
| 25-27 分 | 掃描檢查 | 修正錯字/漏字 | □ 法條條號正確嗎? |
超時急救 SOP(剩 5 分鐘但還有爭點沒寫)
STOP 停止繼續寫當前爭點
│
├── 當前爭點有結論了嗎?
│ ├── 有 → 畫句號,跳到下一步
│ └── 沒有 → 一句話寫結論,然後跳
│
└── 用列點把剩餘爭點「點到」
格式:「附帶說明:(1) 關於 X 點,通說採 ○○(§___);
(2) 關於 Y 點,本文認為……」
↓
最後一行:寫總結論
↓
原則:有提到就有分 > 完全空白 = 0 分
按-惟-故模板(答題節奏控制版)
核心爭點(慢拍・完整展開)
【按】 依民法§185,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,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(法定連帶)。§185 為法定連帶責任之規定,無需另引 §272(§272 係約定連帶之一般規定,於法定連帶場合不另行適用)。
【惟】 查甲乙共同不法侵害丙之身體權(§185 ✓),成立法定連帶。丙得向甲或乙請求全額250萬元。
【故】 甲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250萬元。
邊緣爭點(快拍・一段帶過)
附帶說明,本件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之區別在於:連帶有內部分擔(§281),不真正連帶各債務人之給付基礎不同而無內部分擔。本件屬§185法定連帶,非不真正連帶。
結論(重拍・必寫)
綜上,丙得向甲乙連帶請求250萬元;甲清償全額後,得依§281向乙求償其應分擔之比例。
口訣速記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VIVID 觸發器 | 節拍器(紅慢/黃快/結論鏘) |
| 時間公式 | 讀5+綱3+寫17+查2=27分鐘/題 |
| 超時急救 | STOP→列點→結論→有提到就有分 |
| 分流法則 | 🔴核心=按惟故 / 🟡次要=一段 / 🟢邊緣=一句 / ⚫不確定=不寫 |
| 110年啟示 | 寫不完 > 寫錯 → 節奏控制是必備技能 |
| 五年脈絡 | 長題(110)→非典(111)→基本(112)→全面(113)→交叉(114) |
| 記憶宮殿 | 7F → A區 → 110年 → 節拍器 |
零秒思考訓練
Q1 基礎題
110年題目變長,你的第一個反應該是什麼?
零秒反應:不是「天啊好多」而是「我要標記紅黃綠」。讀完題目後 30 秒內完成爭點分流,紅色先寫,綠色可以不寫。
Q2 進階題
你正在寫民法第二題,已經花了 20 分鐘寫完核心爭點的按惟故。但你發現還有一個次要爭點沒寫,只剩 7 分鐘。怎麼辦?
零秒反應:(1) 先確認核心爭點有結論 ✓ (2) 用 3 分鐘一段帶過次要爭點 (3) 用 2 分鐘寫總結論 (4) 用 2 分鐘掃描。不要企圖把次要爭點也用按惟故展開——時間不夠,一段帶過拿 6 分比展開到一半拿 3 分好。
Q3 挑戰題
你打開商法考卷,第一題涉及公司法的一個你完全沒讀過的問題。你要怎麼處理?
零秒反應:⚫ 黑色 triage——先跳過。先做你會的題目(紅色),把握住能拿的分數。回頭再處理這題時,用基本框架推導:找到相關法條 → 文義解釋 → 目的解釋 → 大膽給結論。寫了推導過程就有過程分,比空白好。
相關模塊
你學會了 110 年的節拍器。但 111 年會丟給你一個更刺激的挑戰:題目裡出現了你完全沒在教科書上看過的爭點。節拍器能幫你控制時間,但遇到迷霧中的未知爭點時,你需要的是另一件工具——一個能在零能見度下指引方向的指南針。走進 → 111年二試精選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