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交叉分析:考了三次以上的知識點就是115年的送分題
常見問題
為什麼要做交叉分析?
各年拆解讓你「見樹」,交叉分析讓你「見林」。考了三次以上的知識點,代表命題者認為這是司法官必須掌握的核心能力。這些知識點115年還會考——只是換個包裝。你要做的不是猜題,而是把這些爭點練到零秒反應。
分析範圍是?
110年到114年,共五年。涵蓋九科。每科找出「重複三次以上」的核心爭點,並標出命題規律。
底層邏輯
出題者在想什麼?
考選部出題不是隨機的。每年的命題委員拿到的不是一張白紙,而是一套命題框架:
- 核心能力驗證:每科有3-5個「不考不行」的核心框架。比例原則之於公法、請求權掃描之於民法、三段論之於刑法——這些不是考點,是思維工具。出題者每年必考,因為不考就無法驗證考生是否具備這個工具。
- 難度調控:同一個框架(如比例原則)每年出現,但包裝不同。110年考言論自由+比例原則,114年考隱私權+比例原則——框架不變,事實變了。這讓出題者能精準控制難度。
- 區分度設計:五年都考的爭點,人人都會寫基本分。出題者靠「包裝的變化」來拉開差距——只背答案的人寫不出新包裝,理解底層邏輯的人隨便怎麼包都能拆。
出題者不是在考你讀了多少書,是在考你能不能用六個框架解釋整個法律世界。六大必考不是六個考點,是六把鑰匙——每把都能打開一整排門。
為什麼「猜題」沒用但「頻率分析」有用?
猜題是猜「會考什麼事實」——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事實每年不同。頻率分析是找「會用什麼框架」——這是高度可預測的,因為框架五年沒變過。
你在賭場不應該猜下一把開什麼牌,但你應該知道莊家的規則。交叉分析就是在看莊家的規則。
I/We/They 三方拉扯
- I(考生):想投資報酬率最高 → 應該把80%的時間花在出現3次以上的爭點
- We(考試制度):需要穩定、公平、可預測 → 核心框架年年考,保證「認真準備的人不會被驚喜題幹掉」
- They(出題委員):受限於命題框架+必須維持區分度 → 只能換包裝,不能換框架
體系因果:六星為什麼是這六個?
六大必考(比例原則/行政處分/侵權因果/共同正犯/傳聞法則/內線交易)不是隨機的六個考點。它們分別是六科的核心思維工具:
| 必考爭點 | 對應科目 | 為什麼是核心工具 |
|---|---|---|
| 比例原則 | 憲法 | 所有基本權限制審查的最終關卡 |
| 行政處分認定 | 行政法 | 所有救濟途徑的入口(不是處分→不能撤銷訴訟) |
| 侵權因果關係 | 民法 | 貫穿全部請求權基礎的底層邏輯 |
| 共同正犯 | 刑法 | 多數考題涉及多人→每人每罪的歸責起點 |
| 傳聞法則 | 刑訴 | 證據能力的第一道篩→決定審判能用什麼 |
| 內線交易 | 商法 | 證交法的核心+刑民責任交叉的典型範本 |
這六個不只是「常考」,而是「少了任何一個,考生就缺一整塊思維能力」。
體系定位
實戰演練系統
├── 考古題拆解
│ ├── 114年(逐題拆解×5科)
│ ├── 113年精選
│ ├── 112年精選
│ ├── 111年精選
│ ├── 110年精選
│ └── ★ 五年交叉分析 ← 你在這裡(總結論)
└── 模擬與衝刺
記憶宮殿位置:7F → A區 → 雷達總控室(五年資料匯流到這裡)。推開門,正中央有一面巨大的雷達螢幕,上面佈滿亮點。
VIVID 視覺定錨
場景:你走進雷達總控室,面前是一面三層樓高的圓形螢幕,綠色的掃描線「嗡嗡」轉動。螢幕上密密麻麻的亮點——每個亮點都是一個考點。
但有六顆特別亮,亮到你得瞇起眼睛——不是因為它們「常考」,而是因為它們是每科的思維入口:
- 正上方的金星(比例原則)——五年五考,像太陽一樣刺眼,你感到臉頰被光線烤得發燙。為什麼最亮?因為比例原則是公法世界的萬能框架,沒有它,基本權審查一步都走不出去。
- 右上的銀星(行政處分認定)——五年五考,銀色的光讓整個右半邊螢幕都亮了。定性為「處分」才能走撤銷訴訟,定性錯了整個救濟路徑就走偏。
- 右下的紅星(侵權因果關係)——五年五考,紅光脈動像心跳,你聽到「咚咚咚」的鼓聲。因果關係串起整條請求權鏈——條件理論+相當因果+客觀歸責,一環扣一環。
- 左下的紫星(共同正犯)——五年五考,紫色光芒不斷擴散,像共犯的連鎖歸責。多人犯罪就需要它,而考題幾乎都是多人犯罪。
- 左上的白星(傳聞法則)——五年五考,白光最穩定,像傳聞法則作為「最穩定考點」的地位。是證據能力審查的第一道篩子,刑訴答題的起手式。
- 正下方的橙星(內線交易)——五年五考,橙光閃爍像股市K線的紅綠變換。四要件+民刑雙軌責任,是跨法域整合的完美範本。
六星環繞,雷達掃描線每轉一圈就「叮」一聲——這六個考點,每年必考,一個都不會缺席。
你深吸一口氣,聞到電子設備的金屬味和冷氣的乾燥感。手指觸碰螢幕,每顆星的資訊就浮出來——你知道115年的戰場在哪裡。
口訣:雷達六星(比例/處分/侵權/共犯/傳聞/內線——不只是六個考點,是六科的思維入口)
九科高頻爭點總表
憲法(★★★ 必考區)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 考法變化 |
|---|---|---|---|
| 比例原則三階段 | 5/5 | 110-114 | 必要性分析越來越精細 |
| 基本權保護領域 | 4/5 | 110/111/113/114 | 新興基本權入題 |
| 審查密度選擇 | 4/5 | 111-114 | 要求論理而非背書 |
| 法律保留層級化 | 3/5 | 110/112/114 | 搭配授權明確性 |
行政法(★★★ 必考區)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 考法變化 |
|---|---|---|---|
| 行政處分認定 | 5/5 | 110-114 | 邊界案例越來越難 |
| 訴訟類型選擇 | 4/5 | 110/112/113/114 | 撤銷+課予+確認 |
| 裁量瑕疵 | 3/5 | 110/111/113 | 四類型逐一檢驗 |
| 國賠§2要件 | 3/5 | 111/113/114 | 六要件完整論述 |
民法(★★★ 必考區)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 考法變化 |
|---|---|---|---|
| 侵權因果+歸責 | 5/5 | 110-114 | §184三款交叉適用 |
| 請求權基礎掃描 | 4/5 | 110/111/113/114 | 多基礎競合是核心 |
| 損賠範圍§216+§217 | 4/5 | 110/112/113/114 | 搭配在請求權之後 |
| 善意取得 | 3/5 | 111/112/114 | 動產+不動產分別 |
民訴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
|---|---|---|
| 既判力客觀範圍§400 | 5/5 | 110-114 |
| 爭點效五要件 | 3/5 | 111/113/114 |
| 訴的合併變更 | 3/5 | 110/112/114 |
刑法(★★★ 必考區)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
|---|---|---|
| 共同正犯§28 | 5/5 | 110-114 |
| 正當防衛§23 | 4/5 | 110/111/113/114 |
| 因果關係+客觀歸責 | 3/5 | 111/112/114 |
| 不作為犯 | 3/5 | 110/112/114 |
刑訴(★★★ 必考區)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
|---|---|---|
| 傳聞法則+例外 | 5/5 | 110-114 |
| 違法取證排除§158-4 | 4/5 | 110/111/112/114 |
| 自白法則§156 | 3/5 | 111/113/114 |
商法
| 爭點 | 出現次數 | 年度 |
|---|---|---|
| 董事忠實義務§23 | 5/5 | 110-114 |
| 內線交易§157-1 | 5/5 | 110-114 |
| 告知義務§64 | 4/5 | 110/111/113/114 |
| 股東會決議瑕疵 | 3/5 | 110/112/114 |
互動教具:115年命題預測矩陣
確定會考 高概率 可能出現
(5/5年出現) (3-4/5年出現) (新法/新判決)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憲法 │ 比例原則 │ 法律保留 │ 新憲判字相關 │
│ │ 基本權 │ 審查密度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行政法 │ 行政處分 │ 裁量瑕疵 │ 新行政法院 │
│ │ 訴訟類型 │ 國賠§2 │ 組織法修正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民法 │ 侵權因果 │ 善意取得 │ 新修民法 │
│ │ 請求權掃描 │ 損賠範圍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民訴 │ 既判力§400 │ 爭點效 │ 修法草案 │
│ │ │ 訴的合併變更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刑法 │ 共同正犯§28 │ 因果歸責 │ 新判決趨勢 │
│ │ 正當防衛 │ 不作為犯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刑訴 │ 傳聞法則 │ 自白法則 │ 科技偵查 │
│ │ §158-4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商法 │ 忠實義務§23 │ 告知義務 │ 公司法修正 │
│ │ 內線交易 │ 決議瑕疵 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投資策略:
確定會考 → 100% 掌握(零秒反應)→ 120小時
高概率 → 80% 掌握(框架+一說)→ 160小時
可能出現 → 基本了解(知道長什麼樣)→ 120小時
四大命題規律
規律一:核心框架每年考
比例原則、行政處分、侵權因果、共同正犯、傳聞法則、內線交易——這六個考點五年內沒有缺席過任何一年。
規律二:同一爭點換包裝
正當防衛每年都考,但搭配的情境每年不同(例如結合不同犯罪類型或特殊情境)。爭點是固定的,包裝是變動的。
規律三:三年輪迴
某些爭點「隔一年考一次」:不當得利(110→112→114)、不作為犯(110→112→114)。
規律四:新修法/新判決=下次必考
修法後第1-2年出現概率最高。憲判字出來隔年幾乎必考。
按-惟-故模板(國考策略版)
【按】原則
國考資源有限,應依考頻排序分配時間。考了五次的爭點=100%掌握;考了三次的=80%掌握;考了一次的=基本理解即可。
【惟】分析
以每天2小時計算,115年二試前尚有約200天。200天×2小時=400小時。六大必考爭點(6個×深入20小時=120小時)+ 三次區爭點(20個×中等8小時=160小時)+ 其他(120小時掃描式複習)。
【故】結論
必考區100%→三次區80%→其餘隨緣。這不是偷懶,是帕累托最優。
口訣速記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VIVID 觸發器 | 雷達六星(六顆最亮的星=六科的思維入口) |
| 六星 | 比例/處分/侵權/共犯/傳聞/內線 |
| 四大規律 | 每年考/換包裝/三年輪迴/新法必考 |
| 核心洞察 | 六星不是六個考點,是六把鑰匙 |
| 國考分配 | 必考100%→三次80%→其餘隨緣 |
| 預測法 | 新修法+新憲判字=115年命題熱區 |
| 記憶宮殿 | 7F → A區 → 雷達總控室 → 六星環繞 |
零秒思考訓練
訓練 1:快速辨識必考爭點
115年考題出現「甲乙共同竊取丙之財物」——你腦中應立刻閃過哪個雷達星?
零秒反應:紫星(共同正犯)→ 人罪清單 → 每人每罪三段論 → §28犯意聯絡+行為分擔 → 競合。
訓練 2:預測命題方向
如果今年(115年)通過新的科技偵查法,你預測116年二試的刑訴會怎麼考?
零秒反應:規律四(新法必考)→ 科技偵查的令狀要求 → GPS追蹤/手機監控 → 搭配§158-4權衡法則 → 可能與傳統搜索扣押做比較。
訓練 3:分配國考優先順序
你只剩30天,每天2小時。你應該把時間花在哪裡?
零秒反應:雷達六星先亮!每顆星5小時深入複習(30小時)→ 三次區掃描(20小時)→ 模擬考(10小時)。
相關模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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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比例原則三階段 — 金星的實體內容,公法的萬能框架
- 共同正犯-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 — 紫星的實體內容,多人歸責的起點
- 傳聞法則 — 白星的實體內容,證據能力的第一道篩
- 一般侵權行為-184前段 — 紅星的實體內容,因果關係的主戰場
你現在手上有了一張115年的命題地圖。但地圖和實戰之間,還差一步:你能不能在25分鐘內把這些框架寫出來? 翻開模擬考第一回,拿出空白紙,計時開始——如果你寫不出來,那地圖再精準也只是牆上的裝飾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