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可以買自己的股票:庫藏股的法定事由與限制

莊東碩 Dean ·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AI 深挖

常見問題

公司不是不能買自己的股票嗎?
原則上不能(§167 I)。因為公司買自己的股票等於減少資本,損害債權人。但§167-1 規定了例外——庫藏股制度,在特定事由下可以買。

庫藏股買回來要幹嘛?
三種用途:轉讓給員工(員工激勵)、配合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、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(護盤)。

護盤不是主力在拉抬股價嗎?
不一樣。庫藏股護盤是公司自己用錢買回自家股票來穩定股價,有法定程序和上限。非法主力拉抬是市場操縱,兩者天差地遠——一個有法律授權,一個要坐牢。


體系定位

5F 商法樓 → A區(公司法)

資本維持例外:
├── §167 I 原則禁止自買股票
├── ★ 自回收站(§167-1 庫藏股)★ ← 你在這裡
│   ├── 三種事由:員工/可轉債/護盤
│   ├── 限制:10%+保留盈餘
│   └── 效果:無表決權+期限處理
├── 資本三原則(庫藏股的上游框架)
└── 增資減資(庫藏股銷除=減資)

記憶宮殿位置:法律大廈 5 樓(商法樓)→ A 區(公司法)→ 自回收站。站裡有一隻巨大的機械手臂從市場上撈回股票,但手腕上綁著三條橡皮筋——拉太多就會斷。


考古題實戰

109 年司法官二試商法(改編)

A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二百萬股(佔已發行8%),目的為「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」。買回後逾八個月未辦理銷除。

問:(1) 買回是否合法?(2) 逾期未處理的法律效果?(3) 庫藏股有無表決權?


核心知識

庫藏股(Treasury Stock):

原則禁止:§167 I
├── 公司不得自將股份收回
├── 不得收為質物
├── 不得無償取得
└── 理由:資本維持原則 [資本三原則.md]

例外允許:§167-1(庫藏股)
├── 適用對象:上市/上櫃/興櫃公司
├── ★ 三種法定事由(三條橡皮筋):
│   ├── ① 轉讓股份予員工(三年內轉讓)
│   ├── ② 配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/附認股權公司債
│   └── ③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(護盤)
│       └── 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
├── 限制:
│   ├── 數量: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10%
│   └── 金額:以保留盈餘+超過面額溢價為限
├── 程序:董事會決議→申報→執行→公開揭露
└── 買回後效果:
    ├── 無表決權
    ├── 無分配權
    ├── 期限內未處理→銷除
    └── 視同未發行股份

庫藏股 vs 減資:
├── 庫藏股:暫時持有/可能再釋出/董事會決定/10%限制
├── 減資:永久消除/股東會特別決議/債權人保護/無比例限制
└── 本質差異:暫時 vs 永久

底層邏輯

立法者的設計思考:為什麼要在「禁止」旁邊開一扇門?

公司法§167 I 的原則禁止像一面牆——「公司不得買自己的股票」。這面牆保護的是債權人:公司拿錢去買回自己的股票,等於把資本從公司搬出去,債權人的擔保基礎就縮水了。

但立法者發現,一面完全不透風的牆會悶死裡面的人

I(個人利益)——員工與公司經營者:優秀員工想要股票激勵,公司想留住人才。如果完全禁止公司買回股票,就沒有庫藏股可以分給員工——你只能發行新股(稀釋現有股東)。庫藏股提供了一條不稀釋其他股東就能激勵員工的路。

We(社會/市場利益)——投資人:當股價不合理暴跌(市場恐慌),公司自己最清楚自身價值。允許公司護盤買回,等於讓「最了解公司的人」出手穩定價格——對所有投資人都是正面信號。但護盤是雙面刃:如果不加限制,董事可能用公司的錢替自己的持股護航。所以立法者設了六個月銷除的死線——護盤買回的股票不能永久持有,必須消滅。

They(國家/債權人利益)——資本維持原則的底線:10% 上限 + 保留盈餘限制,確保公司不會把太多錢從營運資金搬去買自家股票。這是債權人的安全墊——公司最多只能「挖」10% 的股本,而且只能用「賺來的錢」去挖,不能動到本金。

庫藏股是資本維持原則的一道裂縫——立法者故意留的,因為他知道完美的牆壁會悶死裡面的人。

體系因果

  • 上游:§167 原則禁止 → 資本三原則(確定/維持/不變)的體現
  • 本身:§167-1 例外允許 → 在「原則」中開出「有條件的例外」
  • 下游:庫藏股銷除 = 實質減資 → 連結到增資減資制度

五維串聯

維度內容
條文§167 I 禁止 / §167-1 庫藏股例外
立法理由2000年增訂§167-1:參考美國庫藏股制度,兼顧資本維持與企業靈活性
判決實務經濟部函釋認為護盤買回逾期未銷除→視為未發行,自動減資
學者見解多數認為庫藏股不損害資本維持,因受10%+盈餘雙重限制
歷史版本2000年引進庫藏股;2001年修正明確護盤六個月銷除

制度比較:台灣 vs 美國 vs 日本

項目台灣 §167-1美國(多數州)日本
基本立場原則禁止+例外允許原則允許(彈性)原則禁止+例外允許
上限10% 已發行股份無法定上限無法定上限
財源限制保留盈餘+溢價視州法可分配利益
護盤買回六個月銷除可長期持有可長期持有
嚴格程度

VIVID 視覺定錨

場景:你走進 5 樓 A 區的「自回收站」。

站裡有一隻巨大的機械手臂,正從市場的「股票池」中撈回 A 公司自己的股票。但手臂的手腕上綁著三條橡皮筋——這是立法者在「禁止之牆」上開的三個有條件的洞口,每個洞口只允許特定理由通過。

第一條紅色橡皮筋寫著「員工激勵」:機械手撈出一把股票,遞給排隊的員工們。員工開心接過,三年內不能賣。紅色橡皮筋的彈性最大——因為留住人才是對公司最直接的回報。

第二條藍色橡皮筋寫著「可轉債」:持有可轉債的人來敲門,機械手把股票遞過去——「配合轉換!」藍色橡皮筋平穩不晃——這是事先承諾的義務兌現。

第三條綠色橡皮筋寫著「護盤」:股價暴跌,機械手拼命撈——「護住股價!」但綠色橡皮筋上有個倒計時器:「六個月!逾時銷除!」綠色最危險——因為護盤最容易被董事濫用來保自己的位子,所以時限最嚴。

機械手撈太多,橡皮筋被拉到極限——手腕上一個刻度盤顯示:「8%⋯9%⋯10%!」「砰」!超過10%橡皮筋就斷了!旁邊有個銘牌:「保留盈餘上限:$○○元」——金額不能超過公司賺的。(聽覺:橡皮筋拉緊的吱吱聲 + 手臂撈股票的液壓嘶嘶聲)

被撈回來的股票放在角落的籃子裡,籃子上蓋著黑布:「無表決權、無分配權——你是啞巴股票,安靜等著被處理。」因為如果庫藏股有表決權,等於公司自己投票給自己——經營者就能用公司的錢買來自己的投票權,這比獨裁還荒謬。(觸覺:股票紙張的脆薄感 + 黑布的厚重感)

口訣機械手撈股票,三條橡皮筋——員工紅、可轉債藍、護盤綠六個月,超過10%就斷掉,撈回來的票是啞巴——因為讓公司替自己投票比獨裁還荒謬


互動教具

庫藏股三事由比較表

項目① 轉讓員工② 配合可轉債③ 護盤
目的員工激勵履行轉換義務穩定股價
處理期限3年內轉讓依發行條件6個月內銷除
逾期效果銷除銷除銷除
濫用風險(可能變相護航)
橡皮筋顏色綠(最危險)

合法性速查決策樹

公司想買回自家股票
        │
  是上市/上櫃/興櫃?
  ├── 否 → ❌ 不適用§167-1
  └── 是 ↓
  法定事由成立?(員工/可轉債/護盤)
  ├── 否 → ❌ 違反§167
  └── 是 ↓
  數量 ≤ 10% 已發行?
  ├── 否 → ❌ 超額部分違法
  └── 是 ↓
  金額 ≤ 保留盈餘+溢價?
  ├── 否 → ❌ 財源不足
  └── 是 ↓
  董事會決議+申報公告
        ↓
  ✅ 合法買回(但:無表決權、期限內處理)

按-惟-故模板

【按】大前提

按公司法§167 I 規定,公司原則上不得自將股份收回。§167-1 例外允許上市上櫃公司基於三種法定事由(轉讓員工/配合可轉債/維護信用)買回自家股票(庫藏股)。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10%,且不得超過保留盈餘加發行溢價之金額。以維護信用為目的者,應於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

【惟】小前提

查A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二百萬股,占已發行股份8%(10%限制內 ✅),目的為「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」(法定事由 ✅),金額以保留盈餘支應(金額限制 ✅)。A公司依規定申報後執行。惟A公司逾八個月仍未辦理銷除(六個月期限已過 ❌)。

【故】結論

A公司買回庫藏股本身合法。該庫藏股無表決權、不得分配。惟以護盤為目的應於六個月內銷除,A公司逾期→該庫藏股視為未發行股份,應強制銷除並辦理變更登記減少資本額。


口訣速記

項目內容
VIVID 觸發器機械手撈股票,三條橡皮筋——超過10%就斷,撈回來是啞巴
原則§167禁止買自己股票
例外§167-1三種事由(員工紅3年/可轉債藍/護盤綠6月)
限制10% + 保留盈餘
護盤六個月內銷除
效果無表決權+無分配權(讓公司替自己投票比獨裁還荒謬)
Quotable庫藏股是資本維持原則的一道裂縫——立法者故意留的
記憶宮殿5F → A區 → 自回收站

零秒思考訓練

變化題 1:超過10%

A上市公司已發行一千萬股。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一百二十萬股(12%)。

問:是否合法?

解析:§167-1 數量限制=10%。120萬/1000萬=12%→超過10% ❌→超出部分不合法。→橡皮筋被拉斷了。A公司最多只能買回100萬股。

變化題 2:護盤 vs 員工的期限差異

A公司以「轉讓予員工」為由買回庫藏股。買回後四年仍未轉讓。

問:法律效果為何?

解析:以員工為由→三年內轉讓。四年>三年→逾期→未轉讓部分應銷除。與護盤六個月不同→注意區分。→不同橡皮筋有不同倒計時。

變化題 3:庫藏股的表決權

A公司持有庫藏股一百萬股。股東會表決時,是否計入?

問:庫藏股有無表決權?

解析:庫藏股=無表決權、無分配權、視同未發行。不計入出席股份數、不計入表決。→啞巴股票,安靜等著被處理。因為如果公司自己有表決權,就等於經營者用公司的錢幫自己投票——這會從根本上顛覆公司治理的權力制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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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現在知道公司怎麼「合法地把股票撈回來」了——但如果公司要的不是撈回來,而是永久消滅股份呢?當減資同時牽涉債權人保護和股東平等原則,情況遠比庫藏股複雜——下一站,增資減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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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可以買自己的股票:庫藏股的法定事由與限制

口訣: 公司伸手從市場上撈回自己的股票——但手上戴著三條橡皮筋,拉太多就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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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庫藏股是資本維持原則的一道裂縫——立法者故意留的,因為他知道完美的牆壁會悶死裡面的人。」

—— 公司可以買自己的股票:庫藏股的法定事由與限制|莊東碩 De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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